各潜在投标人:
现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疑问事项1:针对招标文件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1)律所每年代理金融机构案件数量均值,均值在100件(含)以上得5分,每超过(低于)20件加(减)1分,最多加(减)4分,最多得9分;提供证明材料及汇总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计分;”
(1)该处要求是某几年内的每年平均数量还是某一年的数量,如为某几年内的每年平均数量,从哪一年起算?
答复:要求为近三年(从2021年起算)每年代理金融案件数量均值。
(2)请明确“提供证明材料”具体是什么材料,如委托书或者代理合同等?
答复:证明材料不限,可以是委托书或者代理合同或者是其他证明材料。
疑问事项2:针对招标文件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2)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业绩”
(1)调解成功的案例(有调解书)是否算业绩?
答复:调解成功案例可纳入金融机构合作业绩里。
(2)开庭结束后,原告撤诉,是否可以算业绩?
答复:可作为合作业绩。
感谢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