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扶绥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10月25日就扶绥县空港大道(同正大道-华阳路段)旧路灯拆除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扶绥县空港大道(同正大道-华阳路段)旧路灯拆除工程【CZZC2019-C2-30094-GXH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扶绥县空港大道(同正大道-华阳路段)旧路灯拆除工程施工内容1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hczx.com)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0月14日。
四、磋商日期:2019年10月25日。
评审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江州区城南八路麦那村永久性安置点17B-04号三楼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陆建彪、梁子风(组长)、王秋梦;
采购人代表:谢斯伟。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耀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崇左市江州区金鸡麦那新村1B12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肆仟肆佰玖拾陆元陆角柒分(小写:304496.67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扶绥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1-7500129
地址: 广西扶绥县空港大厦空港大道8楼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71-6739535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城南八路麦那村永久性安置点17B-04号三楼
七、代理费收费情况: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取标准下浮20%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否则,采购人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成交人已提交的全部磋商保证金。即0.3045万元。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