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扶绥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11月14日就扶绥县左江沿岸村屯和各乡镇乡村振兴计划示范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龙头乡林旺村王令屯、林旺村旧那帽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扶绥县左江沿岸村屯和各乡镇乡村振兴计划示范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龙头乡林旺村王令屯、林旺村旧那帽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项目)【CZZC2019-G2-30104-GXHC】;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扶绥县左江沿岸村屯和各乡镇乡村振兴计划示范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龙头乡林旺村王令屯、林旺村旧那帽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日期及媒体:首次公告为2019年10月23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四、评标日期:2019年11 月14日。
评标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黄富存(组长)、梁晓英 、廖桂林、宋严仁、向筱慧(业主授权评委);
招标人代表:甘文锋。
五、中标信息:
1.中标单位名称:广西明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单位地址: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D组团D-10号;
3.中标金额:(大写)贰佰叁拾叁万壹仟叁佰陆拾捌元壹角伍分(小写:¥2331368.15元)。
六、代理费收费情况: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即代理费为:1.932万元。
七、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扶绥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人地址:扶绥县新宁镇进城大道10号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15994355466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城南八路麦那村永久性安置点17B-04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0771-6739535
3.监督部门:扶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1-7536611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扶绥县环境保护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