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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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法警训练基地训练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项目编号:LBXBZC2020-J2-00002-GXHC)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0-10-14 15:52 标书编号:LBXBZC2020-J2-00002-GXHC 访问: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法警训练基地训练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项目编号:LBXBZC2020-J2-00002-GXHC)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BXBZC2020-J2-00002-GXHC

二、项目名称: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法警训练基地训练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来宾市桂中大道延长线与华桥纵六路交叉口西南角(来宾市桂中大道西289号国投金街6号楼2层4号

成交金额:¥248126.22(大写:贰拾肆万捌仟壹佰贰拾陆元贰角贰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法警训练基地训练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

施工范围: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法警训练基地训练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项目经理:罗玉兰

执业证书信息:桂245131335853

五、谈判小组名单:  (组长)、梁联雄、李桂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481.26(大写:贰仟肆佰捌拾壹元贰角陆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 534文工程类”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或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

   址:来宾市人民路西31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左科长   0772-4270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来宾市人民路西129号

联系方式:0772-4281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  

话:0772-4281951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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