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BXBZC2021-J2-00001-GXHC
二、项目名称:兴宾区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Ⅰ分标:
供应商名称: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来宾市桂中大道西289号国投金街6栋2层4号
成交金额:大写:壹佰陆拾柒万壹仟捌佰壹拾柒元整(¥1671817.00元)
Ⅱ分标:
供应商名称:广西同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来宾市桂中大道富临滨江A栋桂中大道西93号
成交金额:大写:壹佰叁拾捌万叁仟壹佰肆拾贰元壹角陆分(¥1383142.1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兴宾区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 施工范围:Ⅰ分标:兴宾区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良塘镇里望村委大叶村村前内恒㟖养猪产业路硬化工程和兴宾区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良塘镇良塘村委威虎山大型连片沃柑种植示范基地道路硬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Ⅱ分标:兴宾区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寺山镇2021年安村村委朝角屯至东陈村委巴周屯道路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Ⅰ分标:项目经理:谢 掌 ;注册编号:桂245060805354; Ⅱ分标:项目经理:江朝金 ;注册编号:桂245141436608; |
五、谈判小组名单:张祖林(组长)、欧洪成、左居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Ⅰ分标:¥14702.72(大写:壹万肆仟柒佰零贰元柒角贰分);Ⅱ分标:¥12682.00(大写:壹万贰仟陆佰捌拾贰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 534号文工程类)”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如结算时代理服务费少于伍仟元的按伍仟元(¥5000.00)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竞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来宾市兴宾区民宗局或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宾市兴宾区民宗局
地 址: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大楼主楼三楼30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覃工 0772-6680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来宾市人民路西129号
联系方式:0772-4281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 工
电 话:0772-4281951
采购单位:来宾市兴宾区民宗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