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宾阳县食品公司屠宰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16号鼎丰广场A座11楼HC区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XNN2024-J1-0002-HCZX
项目名称:宾阳县食品公司屠宰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预算金额:1336858.00元
最高限价:1336858.00元
采购需求:宾阳县食品公司屠宰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一项,要求屠宰废水经处理后出水需达到地方市政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调试交付使用。
注:供应商应全面了解项目现场条件,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产生的费用自理。采购人不组织对现场统一勘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竞标人参与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16号鼎丰广场A座11楼HC区域)
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供应商有效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前往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16号鼎丰广场A座11楼HC区域)办理(须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16号鼎丰广场A座11楼HC区域)
时间:2024年1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16号鼎丰广场A座11楼HC区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公告媒体: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hczx.com)发布。
2.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交纳:银行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谈判有效期。供应商须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支票、汇票、本票原件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核验票据或保函信息,确认票据或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采购人管理。
采用银行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的,转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8000 9660 1800 01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宾阳县食品公司
地 址:宾阳县宾州镇九乘九六巷37号
联 系 人:温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16号鼎丰广场A座11楼HC区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平、郑涛
电 话:0771-5718293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