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百色分行自建营业用房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工银审批[2020]1142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GXBS2024-G3-0011-HCZX
建设地点:百色市迎龙区城东大道中段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843.89㎡,其中:地上约8937.73㎡,地下约2906.16㎡。本工程地下1层,地下主要功能为汽车库等;地上5层,地上主要功能为银行对外营业用房、办公、档案库房、金库、设备用房、计算机房及配套服务用房等。建筑高度限高24m以下。
项目概算投资额:5585.58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52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5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工程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本次监理招标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筑和装修工程、供配电工程、电梯、甲方自理部分(含甲供材料)、双回路供电外网、绿化工程及光伏电工程,还包括配合完成本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及项目在质量缺陷期期间监理单位应承担的工作)。
3.1 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3.2 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2020年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以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5其他要求:
岗位 |
人数 |
学历专业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其它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大学专科(含)及以上 |
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2名 |
大学专科(含)及以上 |
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本单位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监理员 |
2名 |
大学专科(含)及以上 |
持有国家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
/ |
总计 |
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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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工作日8:30-12:00,15:00-18:00),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16号鼎丰国际美食广场A栋11楼HC区域)办理。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16号鼎丰国际美食广场A栋11楼HC区域),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有效证件不齐全,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本项目开标结果。
6.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开户名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南宁横县支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10211901930004883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险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险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hczx.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中山二路一号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16号鼎丰国际美
食广场A栋11楼HC区域
邮编:533000 邮编:530029
联系人:邓经理、刘经理 联系人:黄平、郑涛
电话:0776-2891896、0771-5390300 电话:0771-5718293
2024年11月15日